李坚真简介


李坚真(1907-1992),生于丰顺县小胜镇东叶畲村,长在黄金镇白溪村蕉头窝,1926年走上革命道路,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,参加了土地革命战争、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,亲历了彪炳史册的二万五千里长征。

她是中央苏区第一位女县委书记,曾任中共中央妇女部长。建国后,历任华南分局妇委书记、广东省土改委员会副主任、省监委书记、省委书记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、中共第八届和第十一届中央候补委员、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。在献身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,她鞠躬尽瘁,功勋卓著。李坚真是中国妇女运动先驱,无产阶级革命家,被誉为华夏女杰、革命大姐,深受广大党员和人民的尊敬与爱戴。著有《李坚真回忆录》和《李坚真山歌三百首》。

1926年,李坚真接受工农革命的宣传教育,在澎湃的指引下走上革命道路 ,积极参加农民运动,被选为第四区农民协会委员。

192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李坚真曾任丰顺县革命委员会副委员长,饶和埔中心县委妇委书记。 

1930年起历任中共闽粤赣特委委员、妇女部长,中共长汀县委书记,中共连城县工委书记,中共福建省委常委、妇女部部长,中共苏区中央局妇女部长。 

1934年参加长征。在陕北期间,李坚真先后担任中共陕北省委组织部长、妇女部长,中共中央妇女部长,中共陕甘宁边区委员会执行委员。

抗战时期,李坚真历任陕甘宁边区各界妇女联合会筹备委员会主任,中共中央东南分局妇委书记、妇女部长,苏南行政委员会委员、中共苏南区党委组织部长兼党校主任,溧水、广德县县委书记等职。

解放战争时期,李坚真历任中共华中分局民运部副部长,华东局妇委书记,山东分局妇委书记。

1949年,她率华东妇女代表团,出席第一届全国妇女代表大会,并当选为全国妇联执行委员。同年,出席第一届全国政治协商会议。

新中国成立后,李坚真历任山东省妇联主任,中南军政委员会委员,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妇委书记,广东省土改委员会副主任,中共粤中区党委第二书记、第一书记,中共广东省委常委、省监委副书记、省委书记处书记兼监委书记,中共中央监委委员。

“文革”中被停止工作,1973年恢复工作,任广东省革委会副主任。

1977年后,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、省委纪检委书记,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。

1979年,时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兼省纪委书记、年逾七旬的李坚真在广东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,当选为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、党组书记。

1982年9月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,是中共第八、第十一、第十二、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,中共第八届、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,第一至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。

1992年3月30日,李坚真因病在广州逝世,享年85岁。

美国著名记者斯诺的夫人尼姆·韦尔斯在她所著的《续西行漫记》中赞誉李坚真:“刚毅果敢而且精明干练,实在是中国最受压迫的阶级在革命领导的形式下,所能产生出来的最动人的标准人物。”

李坚真献身党的事业60多年,始终坚守克己奉公、刚正不阿的人生信条,李坚真用“廉”书写了浩然正气的一生。李坚真在担任党政重要领导职务的几十年间,特别是担任广东省委书记、省纪委书记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,在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工作中,主持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,她在不同场合发表过很多的讲话,保持了坚强的党性,守护了党组织的纯洁性,党的纪律的严肃性,为广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。(中国纪检监察报评)